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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城区建设工程必须用预拌混凝土

发布时间:2008-11-19 15:09:58浏览量:279
  近日我市出台了《南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要求从即日起,城区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混凝土累计使用量在200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性使用量在9立方米以上(含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据介绍,预拌混凝土从出厂到使用采用专业设备运输,能避免现场搅拌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等污染。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已相继出台政策,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根据规定,对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而未使用的竣工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对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暂缓办理专项资金退还手续。 (文章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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