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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不合要求 北京大兴6栋问题保障房重建

发布时间:2010-10-12 17:23:57浏览量:356

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由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大兴旧宫三角地保障房项目部分在建的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检测和专家论证,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拆除B、C区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另外2栋楼进行局部加固处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政府态度鲜明,绝不姑息。   近期,大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保障房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旧宫三角地B、C区8栋住宅工程出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目前工程在施部位为5至9层。发现问题后,大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立即责令工程停工整改,查明原因。市住建委和大兴区住建委于7月要求其停工整改,同时暂停该项目的网签销售。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现旧宫项目质量问题后,经国家检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的全面检测,发现该项目B、C区工程部分结构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经专家多次论证,设计单位计算复核,发现其不能满足结构抗震要求。为确保结构安全,满足住宅使用功能,决定拆除B01、B02、B03、B04、C01、C02等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并对其地下部分进行结构加固,B05、D01两栋楼进行局部加固。   目前事故原因、责任已基本查明和认定。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质量责任,为该工程提供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产品,对这起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设单位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采购的预拌混凝土没有履行质量责任,对该工程出现的混凝土质量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施工单位北京住宅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对该工程出现的混凝土质量事故负有施工和管理的重要责任。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质量责任,对施工中出现的违反施工技术标准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制止,对造成该工程出现混凝土质量事故负有监理责任。对造成事故的各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将依法严肃查处。   “建筑质量是事关民生的大事,政府对质量问题决不姑息。”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事件发生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责令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停产,对其立案处罚。同时,对该项目预售资金实行监管,确保购房人的利益不受损害。针对出现的问题,市住建委已开展了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的全面检查,并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监管。   据了解,下一步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对该工程拆除作业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管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以及后续的正常施工,确保结构安全可靠。(文章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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