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通知公告

郑州市混凝土行业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4-07-29 14:59:27浏览量:325

一、组织机构 1、营业执照与资质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混凝土专项实验室是否经过省级以上计量部门的计量认证; 3、检测环境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4、设备仪器数量及能力是否符合资质等级和精度要求(生产设备、检定周期内、试验仪器); 5、设备仪器是否一机一档、管理规范; 6、人员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档案一人一档,管理规范; 7、人员配置与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8、是否存在超资质生产的行为,是否有转让、出借资质行为; 9、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签定经过合同评审的正规合同; 10、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整改通知,整改是否符合要求; 11、企业设立分站、分支机构数量及质量管理情况。 二、试验室的管理 1、设备仪器三色标识是否齐全; 2、是否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 3、试验场所设置是否满足实验需要,有不利影响时是否有效隔离; 4、实验设施、场所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风等是否便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5、是否配备停电、停水、等应急的措施,以免影响试验工作的质量; 6、实验原始记录与报告编号是否按年度统一编号,且编号连续唯一; 7、所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8、是否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发现不合格报告是否及时登记、上报、反馈; 9、报告是否三级签字,编号是否连续、唯一,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齐全,结论用语是否规范,存档是否年度连续; 10、样品的标识是否唯一、有效、传递能溯源; 11、原始记录信息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12、有温湿度要求的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三、原材料的管理 1、是否分仓贮存,有明显的标识且标识信息齐全; 2、目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等,是否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取样试验; 3、原材料(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复试。 四、生产过程控制 1、生产环境与条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配合比设计及调整程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原材料计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搅拌与抽检是否满足要求。 五、出厂把关 1、抽测与验收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2、留样管理与处置是否满足要求; 3、持证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继续教育、考核; 4、是否严格执行检测程序,管理是否规范; 5、是否使用正确的标准规范指导检测。 六、技术资料 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原始记录和检查报告的溯源性; 3、归档是否及时与规范。 七、动态考核 1、企业的工程业绩和主要的技术指标情况; 2、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注册人员变动情况; 3、企业资本金在内的有关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4、企业的办公场所、法人、技术负责人变更情况; 5、企业近两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八、培训 1、新标准、新规范的宣贯; 2、关键岗位、混凝土行业岗位合格证的培训; 3、实验试验现场操作的培训。 九、工程监督 1、必须使用有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2、定货合同应明交货质量要求和供购双方责任; 3、施工单位对商品混凝土的振捣、养护工艺的控制; 4、是否编制详细的混凝土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严禁加水; 5、严格确定混凝土拆模时间和拆模方法; 6、混凝土试块送往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检测。 郑州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