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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郑州市建筑市场从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前的会议内容

发布时间:2010-10-09 10:15:41浏览量:243

9月30日上午9:00在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8楼会议室召开了全行业的重要会议,主要内容是关于对郑州市建筑市场从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对此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郑建文(2010)123号文件,通知如下: 各建筑业企业,委属有关二级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的通知》精神,现将对已取得建筑资质的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商品砼、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的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企业的工程业绩和主要技术指标情况。核查企业近二年(2008年元月至2010年6月,下同)所有承包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二)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注册人员变动情况。核查企业法人、总经理、总经济师、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其它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三)包括企业资本金在内的有关财务指标变动等情况。核查企业近二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的)等资料。   (四)企业的办公场所、法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等情况。核查企业办公场所房产证、租赁证明或土地使用证等变更材料;有钢结构、金属门窗、建筑幕墙、商品砼和检测专业的企业同时核查加工场所及机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核查企业法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变更材料。   (五)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核查企业近二年诚信记录中处理违法违规事件的资料和结论。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至10月8日)   各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填报资料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和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二年的工程业绩清单、完整的施工合同电子版及合同原件、复印件;近二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和经审计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主要管理、技术、经济和注册人员变动情况信息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资料装订顺序见附件3)   (二)核查阶段(10月9日至12月1日)   各企业按照指定的时间安排顺序报送材料(见附件1),核查期间对企业报送材料现场审查,填写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整改阶段(10月10日至12月20日)   在核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从下发整改通知书次日起20个日历天内企业上报整改资料。   (四)复查和出具结论(12月1日至12月25日) 根据企业报送的资料或对照整改通知书复查企业上报的整改资料,按照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企业的资质资格作出核查结论。   三、有关要求   (一)通过这次核查要建立健全我市企业数据库、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和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附件2),企业要如实填写上报上述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二)根据核查结果,合格企业将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应当降低或吊销资质的,按照资质管理权限进行相应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但构不成降低资质条件的企业,一年内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 (三)本次核查将对企业注册人员、工程业绩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审核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在“郑州建设信息网”和有形建筑市场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或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   1、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时间安排表   2、企业数据库、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和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表格 资料装订顺序:   1  企业数据库   2  企业人员数据库   3  企业工程项目数据库   4  法人营业执照   5  资质证书正副本   6  近二年统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7  满足资质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工程业绩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下载附件的表格到http://www.zlj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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