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混凝土协会文件 京混协<2006/>9号 行业自律活动区域负责人第二次座谈会纪要 2006年6月29日,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在协会秘书处召开行业自律活动区域负责人座谈会。东南区、东北区、西区三个区域的4名负责人到会,朱国民会长主持会议。会议分别听取各区域近期行业自律活动情况汇报。就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已供混凝土的结算,做到按月结算,以保证混凝土回款。因需方违约对已结算未付款达100万元以上的单项合同工程,建议企业积极催款,对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付款无计划的可适时停止向该工程继续供应混凝土,并通报各区域行业自律活动小组。 二、停供混凝土要及时将停供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地址、合同编号、停供原因等在停供前5个工作日报协会,各企业可从北京混凝土商务信息网下载《因需方违约拟停供混凝土情况通报表》,协会将根据各企业的合同在网上备案与否,予以网上公示。以保证“第一合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协会将对未参加三个片区自律活动的企业提出要求,认真遵守《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择时召开一次座谈会。 四、为进一步协调好行业自律,决定成立协会行业自律监督小组,由5人组成,3个片区各派出一人参加,协调在行业自律活动区域之间出现的问题。 五、对已经实行混凝土以运输票据结算的情况进行总结。建议未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企业抓紧安装,通过对混凝土运输车的监控,防止发生混凝土盗卖行为,创造条件,争取在全行业推行运输票据结算方式。 六、协会根据目前水泥供应状况,积极与北京金隅集团水泥分公司洽商有关水泥付款与其供应保障的合理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保证供需双方的利益。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二OO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