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文〔2012〕1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我委于2012年第二季度对本市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了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内容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生产配合比控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环境等,并对企业使用原材料随机抽测。 从抽查情况看,各预拌企业能够认识到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原材料质量控制基本符合要求,企业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能够正常运作,仪器、设备配置较为合理。其中,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控制管理工作开展较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环境和相关技术资料管理有序,特此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生产操作台无配合比通知单和配合比调整通知单,企业所留存配合比通知单及配合比调整通知单存档不规范; (二)个别企业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使用相关规范、标准更新不及时; (三)部分企业混凝土标养试块和原材料留样记录不规范、不完善; (四)个别企业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不规范; (五)部分企业机制砂未做石粉含量检测; (六)部分企业混凝土专项试验室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 (七)交货检验记录未反映试块留置情况,监理未能履行旁站职责; 其中,郑州鑫港混凝土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混乱,混凝土专项试验室部分仪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抽查混凝土抗压原始记录部分28天标养试块未达到设计要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恶意销毁相关原始记录,特提出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生产。 三、下步要求 (一)严格生产过程配合比控制,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控制记录,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二)加强对主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和搅拌的计量控制,严格按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操作,确保材料使用的正确性和记录的真实性; (三)各工程有关责任方要严格按规范取样、制样、养护和送检,并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并执行交货检验制度; (四)郑州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做好重要岗位人员的技术继续教育工作。 (五)各(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大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强化差异化动态监管,特别是监理企业的监管,不断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的行业规范程度和产品质量水平。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