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文〔2013〕2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委属二级机构,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郑办〔20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决定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4月25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总原则,紧紧围绕“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创建平安郑州”总体思路,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严格规范公务车辆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为重点,落实相关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为全市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新 副组长:杨 琦 王 凯 梁远森 曲 标 成 员:刘季康 王智华 赵轶西 远 烁 李勇军 李炳灿 宋学理 李世杰 李 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节能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爽、谭仁堂、聂孟建。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企业主体管理的工作格局,使车辆管理责任主体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使各类车辆事故多发得到有效治理,为做好行业车辆安全管理夯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从2013年1月25日开始,2013年4月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我市预拌混凝土车辆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开展车辆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对此次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责任处室:节能处 配合处室(单位):质安处、质监站、散装办 2.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宣传预拌混凝土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处室:组宣处 配合处室(单位):散装办、质监站、安监站 3.调查摸底。对我市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逐一建立台账,为做好专项行动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散装办 配合单位:质监站 4.制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对各企业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运输许可、GPS设备安装、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安监站 2.开展驾驶员队伍集中教育整顿。2月底前,组织预拌混凝土车辆驾驶员进行学习,主要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内容,剖析我市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切实认清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的严重危害性。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3.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结合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4.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监管。监督建设施工单位尤其是市政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使用手续齐全、管理规范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设置除泥(尘)设施设备,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责任处室:质安处、市政处 责任单位:安监站 5.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要把公务车辆管理情况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集中检查我委所属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等学习教育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纪委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二级机构 (三)建章立制、规范完善阶段(2013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对集中整治阶段进行总结,针对问题,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1.督促企业建立预拌混凝土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要求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2.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督促所有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驾驶室加装视频监控。将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范围。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配合处室(单位):质安处、安监站 3.做好预拌混凝土车辆的备案,并对异地牌照的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建档。 责任单位:散装办 配合单位:质监站、安监站 4.设立并公布安全管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电话:67188902(白天),67188931(晚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平安郑州”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七类车”治理活动,坚持以“网络化”管理为依托,切实落实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圆满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严格规范管理,建设文明执法。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执法方式方法,避免因语言态度粗暴生硬、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实效。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由委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进行督查;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周报制度,安排专人将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简报及时上报委领导小组,简报、信息、经验等上报及采用情况将与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文章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