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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 14:16:19浏览量:464

郑建文〔2013〕2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委属二级机构,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郑办〔20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决定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4月25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总原则,紧紧围绕“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创建平安郑州”总体思路,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严格规范公务车辆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为重点,落实相关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为全市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新   副组长:杨 琦 王 凯 梁远森 曲 标   成 员:刘季康 王智华 赵轶西 远 烁 李勇军       李炳灿 宋学理 李世杰 李 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节能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爽、谭仁堂、聂孟建。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企业主体管理的工作格局,使车辆管理责任主体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使各类车辆事故多发得到有效治理,为做好行业车辆安全管理夯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从2013年1月25日开始,2013年4月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我市预拌混凝土车辆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开展车辆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对此次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责任处室:节能处   配合处室(单位):质安处、质监站、散装办   2.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宣传预拌混凝土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处室:组宣处   配合处室(单位):散装办、质监站、安监站   3.调查摸底。对我市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逐一建立台账,为做好专项行动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散装办   配合单位:质监站   4.制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对各企业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运输许可、GPS设备安装、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安监站   2.开展驾驶员队伍集中教育整顿。2月底前,组织预拌混凝土车辆驾驶员进行学习,主要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内容,剖析我市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切实认清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的严重危害性。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3.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结合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4.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监管。监督建设施工单位尤其是市政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使用手续齐全、管理规范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设置除泥(尘)设施设备,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责任处室:质安处、市政处   责任单位:安监站   5.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要把公务车辆管理情况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集中检查我委所属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等学习教育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纪委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二级机构   (三)建章立制、规范完善阶段(2013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对集中整治阶段进行总结,针对问题,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1.督促企业建立预拌混凝土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要求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2.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督促所有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驾驶室加装视频监控。将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范围。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质监站、散装办   配合处室(单位):质安处、安监站   3.做好预拌混凝土车辆的备案,并对异地牌照的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建档。   责任单位:散装办   配合单位:质监站、安监站   4.设立并公布安全管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电话:67188902(白天),67188931(晚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平安郑州”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七类车”治理活动,坚持以“网络化”管理为依托,切实落实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圆满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严格规范管理,建设文明执法。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执法方式方法,避免因语言态度粗暴生硬、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实效。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由委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进行督查;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周报制度,安排专人将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简报及时上报委领导小组,简报、信息、经验等上报及采用情况将与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文章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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